各学院:
为切实做好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,根据《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河北工大〔2020〕63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,现将2020年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要求
评审范围和基本要求按《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河北工大〔2020〕63号)、《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》(河北工大〔2020〕62号)实行。(详见附件1、附件2)
各学院要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,按照2020年2月上报并公布的评审细则,开展评审工作。
二、时间安排
1、即日起,各学院开始初评工作,初评结果须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。
2、10月12日前,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初评结果上报,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后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。
3、10月20日前,学校将评审结果报河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三、材料上报
10月12日前,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初审获奖名单和相关表格(纸质版)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,地点:北辰校区行政楼B216,联系人:贾超,电话:022-60438280。(电子版表格发至协同办公贾超邮箱)
材料如下:
(1)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(评审机构)名单(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)
(2)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(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)
(3)2020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(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
附件:
1.《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河北工大〔2020〕63号)
2.《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》(河北工大〔2020〕62号)
3. 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
4. 2020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
研究生院(党委研究生工作部)
2020年9月4日